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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发布日期: 2024- 04- 09 11: 24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量: 字号: [ ]

为落实家长素养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家校共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大力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通过数字化平台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共享优质家庭教育资源,提升家长素养和家校共育水平。

一是全域推进数字家校应建尽建。全域中小学数字家校应建尽建,力争达到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在县(区)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对照数家家校认定条件,根据之江汇后台数据对上报推荐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完成2024年度数字家校认定。围绕数字家校建课程、重应用、有共享三个维度评价,向全市各中小学征集评选数字家校优秀应用案例,并择优参加省级优秀案例评选。通过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提升我市数字家校建设与应用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数字家校常态化应用。全市前四批建成的数字家长学校基于“之江汇•数字家长学校”平台开展常态化建设和应用,达到本年度应用要求。市教育局对照应用要求,根据之江汇后台数据对前三批数字家长学校的应用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予以摘牌。

三是全面提升家校共育工作水平。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尽其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教部门主要负责数字家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家长学校总校主要负责市属数字家校的推荐、数字家校资源内容建设指导、督促学校做好资源更新等相关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与省级部门工作对接及相关材料上报、数字家校资源建设的技术指导、优秀应用案例征集及数字家校应用绩效数据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数字家校建设和应用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数字家校创建和应用,确保工作实效。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数字家校创建与应用,并引导家长积极参与。

截至目前,全市数字家长学校已累计创成105所,创成率达89.32%,超2023年省定70%的工作目标,全市数字家长学校常态化应用比例达99%,排名全省第一。下阶段,各教育部门将数字家校创建应用情况纳入各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评价考核。各县(区)、中小学校将加强对数字家校的宣传和推广,形成浓厚的家校共育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家校共育工作水平。(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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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4-09 11:24:15

为落实家长素养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家校共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大力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通过数字化平台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共享优质家庭教育资源,提升家长素养和家校共育水平。

一是全域推进数字家校应建尽建。全域中小学数字家校应建尽建,力争达到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在县(区)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对照数家家校认定条件,根据之江汇后台数据对上报推荐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完成2024年度数字家校认定。围绕数字家校建课程、重应用、有共享三个维度评价,向全市各中小学征集评选数字家校优秀应用案例,并择优参加省级优秀案例评选。通过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提升我市数字家校建设与应用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数字家校常态化应用。全市前四批建成的数字家长学校基于“之江汇•数字家长学校”平台开展常态化建设和应用,达到本年度应用要求。市教育局对照应用要求,根据之江汇后台数据对前三批数字家长学校的应用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予以摘牌。

三是全面提升家校共育工作水平。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尽其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教部门主要负责数字家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家长学校总校主要负责市属数字家校的推荐、数字家校资源内容建设指导、督促学校做好资源更新等相关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与省级部门工作对接及相关材料上报、数字家校资源建设的技术指导、优秀应用案例征集及数字家校应用绩效数据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数字家校建设和应用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数字家校创建和应用,确保工作实效。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数字家校创建与应用,并引导家长积极参与。

截至目前,全市数字家长学校已累计创成105所,创成率达89.32%,超2023年省定70%的工作目标,全市数字家长学校常态化应用比例达99%,排名全省第一。下阶段,各教育部门将数字家校创建应用情况纳入各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评价考核。各县(区)、中小学校将加强对数字家校的宣传和推广,形成浓厚的家校共育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家校共育工作水平。(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