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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

发布日期: 2024- 04- 28 09: 55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量: 字号: [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把校园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列入2024年全市教育督导重点事项,3月初以来,通过开学工作检查、督学日常督查等方式,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序部署督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市本级责任督学工作会议上三次作重点部署;各县区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或工作方案,要求挂牌责任督学在3月份对学校进行100%全覆盖专项督导,依据《校园食品安全督导细则》《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综合评定和餐饮化等级评定细则》等进一步明确“逐校逐园”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工作要求。

二是专业培训为先引领专项督导。各县(区)和市本级均联合市场监管局举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进一步明确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要点和进度安排。同时,各县(区)教育局分别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建立联系,及时掌握最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合规合法。

三是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专项督导。通过学校自查自纠与督学“常态督”相结合,各级部门“专项督”并行等方式,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督导走实走深。2024年春季开学,各县(区)教育局结合开学督导,由局领导带队,共派出24组检查小组,100余人次,对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了全覆盖的督导;各县(区)教育局分别向各校、园,各责任督学下发“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食品安全督导细则”等,要求各校园从规范”阳光厨房”日常使用、规范 “食堂智治”管理、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健全家校互动机制等几方面做好排查整治工作,3月底,全市挂牌责任督学均完成下校专项督导,形成督导记录单,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后续“回头看”。(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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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4-28 09:55:47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把校园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列入2024年全市教育督导重点事项,3月初以来,通过开学工作检查、督学日常督查等方式,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序部署督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市本级责任督学工作会议上三次作重点部署;各县区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或工作方案,要求挂牌责任督学在3月份对学校进行100%全覆盖专项督导,依据《校园食品安全督导细则》《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综合评定和餐饮化等级评定细则》等进一步明确“逐校逐园”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工作要求。

二是专业培训为先引领专项督导。各县(区)和市本级均联合市场监管局举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进一步明确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要点和进度安排。同时,各县(区)教育局分别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建立联系,及时掌握最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合规合法。

三是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专项督导。通过学校自查自纠与督学“常态督”相结合,各级部门“专项督”并行等方式,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督导走实走深。2024年春季开学,各县(区)教育局结合开学督导,由局领导带队,共派出24组检查小组,100余人次,对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了全覆盖的督导;各县(区)教育局分别向各校、园,各责任督学下发“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食品安全督导细则”等,要求各校园从规范”阳光厨房”日常使用、规范 “食堂智治”管理、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健全家校互动机制等几方面做好排查整治工作,3月底,全市挂牌责任督学均完成下校专项督导,形成督导记录单,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后续“回头看”。(督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