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舟山市本级教育系统项目库管理办法》及省补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结合市本级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发展实际,2023年市本级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学校申报、业务处室论证、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确定,主要用于各类学校、事业单位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更新、校舍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民办教育补助、银龄教师经费等方面支出,共实施校园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扩班经费、民办教育补助经费、银龄教师经费等42个项目,共需资金1267.17万元,全部为市补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市补专项资金共计1482.61万元,全部为市补专项(详见:2023年第二批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明细)。现将具体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9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舟山市教育局举报反映。监督电话:0580-2046205。
舟山市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