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舟山市纪委机关等11个部门《 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实施意见》(舟检发办字〔2022〕3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对照文件中明确的从业人员类别,对本单位所有在岗密切接触学生的人员(包括保洁后勤人员和社会组织参加课后托管服务人员等),深入开展人员涉罪信息专项自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上报并依情况处理,坚决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解聘。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和查询制度分析会,对本单位密切接触学生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制度漏洞及时堵塞,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分子进入校园。要完善查询制度的常态化建设,每年定期对在岗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增强制度执行力。
三、要强化沟通协作。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对接,防止流动人员异地违法犯罪记录成为监管盲区盲点,做实做细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等工作。
附件:《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