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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域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登记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4- 20 16: 55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量: 字号: [ ]

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以及2022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新城(含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2022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均须按期参加预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办法

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主要采用网上登记,特殊情况采用现场登记。

(一)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①本市户籍且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②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③未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意向就读明珠学校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符合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上述对象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

2.登记时间与途径。小学新生5月7日9:00—5月14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9日9:00—5月14日12:00,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 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具体“网上登记指南”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1)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办事服务---部门导航---舟山市---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

(2)手机登录“浙里办”APP---舟学e站---入园入学e助理---市直属---入学.

(3)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舟山市---部门服务---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或360等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

3.登记注意事项。拆迁安置对象子女并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登记时请选择拆迁安置对象子女类别,并上传户口本、拆迁安置协议、房产证照片,要求照片完整、清晰。其他入学对象不要求上传照片。在网上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相关学校。

4.补登记。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或7月5日线上补报名,操作方式同预报名登记。民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前联系学校补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现场登记

1.符合新城公办学区学校入学条件且有意愿选择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就读的七年级新生(非旌旗山初中学区生),在网上登记的同时,还须于5月14日—15日到该校现场登记。联系电话:13957215433、15356807692。

2.量化入学申请登记。凡在本市新城区域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须在4月6日至5月31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详见《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临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2292383);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千岛街道海天大道1555号,2296731)。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录取顺序

第一类:入学对象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2021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入学对象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21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入学对象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入学对象属本市非新城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五类:2022年6月30日后至新学年开学前取得新城户籍,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

根据《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定,各类入学对象视学区学校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顺序安排,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如有上述五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二)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实行公民同招政策,在核定招生计划内,除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本校教职工子女优先招收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随迁子女量化入学安排办法

随迁子女量化入学安排办法。市教育局依据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进城务工人员积分情况,按积分高低顺序,先在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学校起始年级视各校学额情况安排部分积分高者入学;再由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安排积分相对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学费入读。

三、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8〕1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9〕79号)公布的学区划分招生。

1.舟山第一小学: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富丽岛路以西区域。

2.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富丽岛路以东(不含勾山区域);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东区域。

3.舟山第一小学勾山校区: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2022年秋季,勾山校区新生在一小北校区借址就读,对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安排公交专线上放学,待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后成建制搬迁至新学校;本区域户籍新生可以根据家庭生活、父母工作实际需求申请就读一小北校区至小学毕业,一小北校区根据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安排。

4.舟山第二小学: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5.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西区域,以及毛竹山社区。

6.南海实验小学: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7.南海实验学校惠民桥小学校区: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西区域(含甬东区域)。

8.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长峙岛区域。

9.南海实验初中:千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10.舟山第一初级中学:千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11.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区域(不含勾山区域)及毛竹山社区。符合新城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可以申请就读,优先招收人才子女和距学校相对较近的舟山中学以东、翁山路以北、怡岛路以西居民子女入学,其他符合条件对象按照新城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顺序分批分类依次招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

1.舟山绿城育华学校:2022年秋季招收小学起始年级新生150名、初中起始年级新生210名(含本校小学毕业直升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市区户籍,或其父母在市区有房产,或其父母在市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优先满足上述对象的入学需求;上述对象招不满的,可适当跨县招生。

在原核定计划和班额内,小学二升三(住宿生)招生15名、五升六招生15名。插班招生对象条件、录取办法与起始年级相同。插班生报名前须经现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同意,全部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舟山市明珠学校:2022年秋季招收小学起始年级新生135名、初中起始年级新生100名(含本校小学毕业直升生);优先安排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并入围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多余学位,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记方式招生,优先招收本人或父母在新城有房产或《浙江省居住证》但未纳入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其他事项

1.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有关精神,2022年秋季起,新城区域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举措。在符合新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政策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申请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按照新城公办学校招生录取顺序,同类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根据试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适时完善“长幼随学”实施细则。

2.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按《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定。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教育之窗-基础教育”,可查询《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3.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可了解预报名登记通告详情。

4.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46203、2036049、2046209;

南海初中:2091513、13868200983、13665809822;

舟山一初:8173868、18957200552、15105802869;

南海旌旗山初中校区:8259970 、13957215433、15356807692;

南海小学:2091060 、13505801765、18906802023;

南海长峙小学校区:8179372、13515805233、  13735004412;

南海惠民桥小学校区:8160685、13967211067、15168072815;   

舟山一小:8170572、13616808657、 18158090312、13506802791;

舟山一小北校区:8118906、8118907、13857229688;

舟山一小勾山校区:18605805720、18205806145;

舟山二小:8175256 、18857066683、15858081292;

舟山二小北校区:8178209 、13957205682;

舟山绿城育华学校:8385555、17705805858;

舟山市明珠学校:2680987、13567672385。

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居住证明:浙江省居住证。

3.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信用报告(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定海区昌国路26号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办理或临城合兴路31号中信银行二楼大厅自助获取带防伪标志的个人征信报告)。

选择材料:

1.社会保险:居住地参保缴费年限证明。

2.身份证明:入学子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

3.居住条件:在新城已购住房的提供房产证(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房产证)。

4.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①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职业技能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 

5.文凭学历: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6.现任职务:应提供规上限上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或相关证明。

7.表彰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证书。

8.专利创新:应提供发明专利权证书。

9.招商引资:应提供项目名称。

10.社会公益:

①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队员或加入义工组织的,提供新城管委会团工委出具的志愿者、义工服务证明;

②在新城参加无偿献血,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遗体)的,提供卫生部门证书或证明;

③在新城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11.其它证明材料:根据申请项目及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审核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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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域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登记通告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4-20 16:55:11

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以及2022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新城(含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2022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均须按期参加预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办法

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主要采用网上登记,特殊情况采用现场登记。

(一)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①本市户籍且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②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③未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意向就读明珠学校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符合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上述对象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

2.登记时间与途径。小学新生5月7日9:00—5月14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9日9:00—5月14日12:00,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 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具体“网上登记指南”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1)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办事服务---部门导航---舟山市---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

(2)手机登录“浙里办”APP---舟学e站---入园入学e助理---市直属---入学.

(3)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舟山市---部门服务---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或360等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

3.登记注意事项。拆迁安置对象子女并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登记时请选择拆迁安置对象子女类别,并上传户口本、拆迁安置协议、房产证照片,要求照片完整、清晰。其他入学对象不要求上传照片。在网上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相关学校。

4.补登记。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或7月5日线上补报名,操作方式同预报名登记。民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前联系学校补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现场登记

1.符合新城公办学区学校入学条件且有意愿选择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就读的七年级新生(非旌旗山初中学区生),在网上登记的同时,还须于5月14日—15日到该校现场登记。联系电话:13957215433、15356807692。

2.量化入学申请登记。凡在本市新城区域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须在4月6日至5月31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详见《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临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2292383);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千岛街道海天大道1555号,2296731)。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录取顺序

第一类:入学对象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2021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入学对象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21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入学对象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入学对象属本市非新城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五类:2022年6月30日后至新学年开学前取得新城户籍,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

根据《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定,各类入学对象视学区学校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顺序安排,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如有上述五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二)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实行公民同招政策,在核定招生计划内,除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本校教职工子女优先招收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随迁子女量化入学安排办法

随迁子女量化入学安排办法。市教育局依据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进城务工人员积分情况,按积分高低顺序,先在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学校起始年级视各校学额情况安排部分积分高者入学;再由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安排积分相对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学费入读。

三、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8〕1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9〕79号)公布的学区划分招生。

1.舟山第一小学: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富丽岛路以西区域。

2.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富丽岛路以东(不含勾山区域);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东区域。

3.舟山第一小学勾山校区: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2022年秋季,勾山校区新生在一小北校区借址就读,对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安排公交专线上放学,待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后成建制搬迁至新学校;本区域户籍新生可以根据家庭生活、父母工作实际需求申请就读一小北校区至小学毕业,一小北校区根据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安排。

4.舟山第二小学: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5.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西区域,以及毛竹山社区。

6.南海实验小学: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7.南海实验学校惠民桥小学校区: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西区域(含甬东区域)。

8.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长峙岛区域。

9.南海实验初中:千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10.舟山第一初级中学:千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11.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区域(不含勾山区域)及毛竹山社区。符合新城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可以申请就读,优先招收人才子女和距学校相对较近的舟山中学以东、翁山路以北、怡岛路以西居民子女入学,其他符合条件对象按照新城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顺序分批分类依次招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

1.舟山绿城育华学校:2022年秋季招收小学起始年级新生150名、初中起始年级新生210名(含本校小学毕业直升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市区户籍,或其父母在市区有房产,或其父母在市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优先满足上述对象的入学需求;上述对象招不满的,可适当跨县招生。

在原核定计划和班额内,小学二升三(住宿生)招生15名、五升六招生15名。插班招生对象条件、录取办法与起始年级相同。插班生报名前须经现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同意,全部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舟山市明珠学校:2022年秋季招收小学起始年级新生135名、初中起始年级新生100名(含本校小学毕业直升生);优先安排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并入围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多余学位,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记方式招生,优先招收本人或父母在新城有房产或《浙江省居住证》但未纳入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其他事项

1.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有关精神,2022年秋季起,新城区域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举措。在符合新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政策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申请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按照新城公办学校招生录取顺序,同类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根据试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适时完善“长幼随学”实施细则。

2.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按《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定。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教育之窗-基础教育”,可查询《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3.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可了解预报名登记通告详情。

4.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46203、2036049、2046209;

南海初中:2091513、13868200983、13665809822;

舟山一初:8173868、18957200552、15105802869;

南海旌旗山初中校区:8259970 、13957215433、15356807692;

南海小学:2091060 、13505801765、18906802023;

南海长峙小学校区:8179372、13515805233、  13735004412;

南海惠民桥小学校区:8160685、13967211067、15168072815;   

舟山一小:8170572、13616808657、 18158090312、13506802791;

舟山一小北校区:8118906、8118907、13857229688;

舟山一小勾山校区:18605805720、18205806145;

舟山二小:8175256 、18857066683、15858081292;

舟山二小北校区:8178209 、13957205682;

舟山绿城育华学校:8385555、17705805858;

舟山市明珠学校:2680987、13567672385。

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居住证明:浙江省居住证。

3.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信用报告(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定海区昌国路26号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办理或临城合兴路31号中信银行二楼大厅自助获取带防伪标志的个人征信报告)。

选择材料:

1.社会保险:居住地参保缴费年限证明。

2.身份证明:入学子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

3.居住条件:在新城已购住房的提供房产证(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房产证)。

4.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①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职业技能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 

5.文凭学历: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6.现任职务:应提供规上限上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或相关证明。

7.表彰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证书。

8.专利创新:应提供发明专利权证书。

9.招商引资:应提供项目名称。

10.社会公益:

①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队员或加入义工组织的,提供新城管委会团工委出具的志愿者、义工服务证明;

②在新城参加无偿献血,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遗体)的,提供卫生部门证书或证明;

③在新城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11.其它证明材料:根据申请项目及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审核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