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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 09- 08 11: 20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量: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舟山实际,9月7日,我市制定出台《舟山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可归纳为三年工作目标、五项主要任务和三项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三年工作目标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达到100%;初步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022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全面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基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巩固100%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创建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小学扩容和初中学校提升行动。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考试管理,提升命题的科学性,探索考试等级评价。深化高中招生改革。

二是切实提高作业管理质量。要求各校制定作业管理办法,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断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布置个性化分层作业。分年级统筹控制各科目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

三是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放学后托管服务全覆盖、学生有需求全覆盖,分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保证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退休教师、专业人士、志愿者等参与课后服务,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理顺课后服务补偿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四是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为科学治理提供坚实数据基础。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严格审批,加强常态化监管。严格规范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建立各类制度与办法,加强对机构的培训内容、材料、时间、方法,以及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从严规范机构培训行为。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运营监管,加强广告和网络管理,全面推行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建设校外培训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监管水平。

五是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优化使用校外资源,统筹校外实践活动课程,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全面深化中小学成长导师制,统筹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持续强化家校协同育人。

三、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系统部署。组建舟山市“双减”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双减”工作统筹协调。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统筹协调,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席工作制度,建立部门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三是加强督查和宣传引导。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督查督办和督导评价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范围。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厘清了部门职责、提供了实施保障,为今后全市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指明了方向。(计财处、义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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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9-08 11:2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舟山实际,9月7日,我市制定出台《舟山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可归纳为三年工作目标、五项主要任务和三项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三年工作目标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达到100%;初步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022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全面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基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巩固100%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创建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小学扩容和初中学校提升行动。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考试管理,提升命题的科学性,探索考试等级评价。深化高中招生改革。

二是切实提高作业管理质量。要求各校制定作业管理办法,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断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布置个性化分层作业。分年级统筹控制各科目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

三是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放学后托管服务全覆盖、学生有需求全覆盖,分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保证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退休教师、专业人士、志愿者等参与课后服务,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理顺课后服务补偿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四是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为科学治理提供坚实数据基础。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严格审批,加强常态化监管。严格规范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建立各类制度与办法,加强对机构的培训内容、材料、时间、方法,以及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从严规范机构培训行为。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运营监管,加强广告和网络管理,全面推行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建设校外培训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监管水平。

五是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优化使用校外资源,统筹校外实践活动课程,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全面深化中小学成长导师制,统筹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持续强化家校协同育人。

三、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系统部署。组建舟山市“双减”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双减”工作统筹协调。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统筹协调,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席工作制度,建立部门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三是加强督查和宣传引导。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督查督办和督导评价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范围。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厘清了部门职责、提供了实施保障,为今后全市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指明了方向。(计财处、义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