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区教育发展需要,结合市本级各学科教师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新区)属部门公务员转任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舟组综〔2018〕8号)及其补充规定、《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市本级学校专任教师考试调入实施办法》(舟教人〔2018〕41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舟山市教育局继续面向全国选聘市本级学校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共推出17名计划,其中小学语文5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科学1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科学1名、初中社会1名、信息技术1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选聘公告在舟山市教育局官网(http://zsjy.zhoushan.gov.cn/)、发布。舟山市教育局官网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报名条件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获得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苗、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先进荣誉或县(区)及以上教研部门(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技能比武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小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36周岁(1984年4月29日出生)到40周岁(1980年4月29日出生)的,全日制学历可放宽,其中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可放宽到师范专业中专,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可放宽到师范专业大专;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学历可适当放宽。
4.符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并同意;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6.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地区,需按时参加定期注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准入考试:
1.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表现较差,有从事违规家教、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的;
2.产假期间或怀孕临产的教师;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
4.应参加进修培训而不参加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5.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的教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应聘者于5月19日12:00前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应内容,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二)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一寸照片2张;
3.教师资格证书,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地区,还应提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5.《舟山市本级学校选聘申请表》(其中,学校、当地教育部门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6.受表彰、奖励、教育教学成果等材料。
(三)资格复审
1. 报名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5月21日下午14:30-16:00。
2. 资格复审地点: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206办公室(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的东边)
3.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选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在“舟山教育网”(zsjy.zhoushan.gov.cn)上公布。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入市本级学校工作。
五、考试形式
选聘考试时间初定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一般采用上课(说课)形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等业务水平和专业修养;信息技术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上课(说课)+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师必备的技能水平和实操能力。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信息技术岗位按上课(说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折算总成绩。上课(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选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员需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组织考察,考察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县(区)和学校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公示无异议,市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
1.由于市本级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额,本次市本级学校选聘教师,2021年9月开始的新一轮聘任周期内原则上不能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2.本公告事项,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舟山市本级学校选聘申请表附件1.doc
2.网上报名二维码
3.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舟山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舟山市本级学校选聘申请表
现工作单位: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工作时间 | 学历学位 |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现任教学科 | 报考学科 | ||||||||
专业职称及取得时间 | 现聘任 岗位 | |||||||||
是否存在禁止申报的情况 | ||||||||||
近五年考核情况 | ||||||||||
最高荣誉或奖项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宅电 | ||||||||
家属姓名 | 家属工作单位 | |||||||||
工作 简历 | ||||||||||
申请 理由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当地教育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选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此表资格复审时交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2
网上报名二维码
附件3
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含省内任何一地),并持绿码参加考试
(一)要保持浙江“健康码”绿码状态。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在省外的要尽早返浙(提前14天),14天内返浙的须保持浙江“健康码 ”绿码状态。
(二)要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一是可在支付宝首页输入“xx健康码”(如“杭州健康码”)等进行申领。二是可通过支付宝,或打开钉钉、微信等具有扫描功能的APP或有扫描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后进行申领。三是可到省内综合服务点申领(可咨询当地12345或当地社区)。
(三)考前无法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的(如考生所在地或途经地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考前1天或当天从外地赶来参加考试等),考生应提前作好预判,考前7天内做好核酸检测,并带上检测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参加考试。来自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受旅行管制或隔离措施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人事考试机构无权组织此类考生考试。
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生应凭准考证,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2.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3.“健康码”为非绿码,无相关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以上后两种情况,考生须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健康码”为非绿码,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2.拒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的。
3.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处置
相关症状较重影响他人考试的,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须在网上填写“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准考证”。
(三)以下情况须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①通过考点入口时;②如厕时;③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时;④在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时;⑤普通考场座位间距不足0.8米时。
(四)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到点定医院排查情况。
(五)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将视防疫规定和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逾期耽误考试时间的,自负责任。
注:1.本须知内容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2.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或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