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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舟山考区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04 09:57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量: 字号: [ ]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舟山考区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电话:0580-2045579(工作时间)。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准考证号

课程名称

违规事实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2033090215100125

语文

考试结束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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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舟山考区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11-04 09:57:51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舟山考区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电话:0580-2045579(工作时间)。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准考证号

课程名称

违规事实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2033090215100125

语文

考试结束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