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在十月份迎来省测国测,目前,创城工作处于最关键时刻,任务紧迫,容不得半点松懈。市教育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创则必成”目标,落实《关于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十大行动”,发挥全体师生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主体参与和引导促进作用,将文明素养和文明城市创建声势由学校向社会传导。
一是开展“认识再提升”行动。各学校(单位)、幼儿园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教职工思想再动员、认识再提高,全员表态带头示范遵循。
二是开展“品质再提升”行动。各学校在前期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开展内部设施再完善,环境氛围再提升,重难点、薄弱点再整治,进一步补充完善台账资料,做好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上传、推送工作。
三是开展争创“样板校”行动。对标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拉高标杆,对标落实,不漏下一条指标,不放过一个细节。根据专项督查情况,标树8所学校为首批创城工作样板校,在全市中小学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是开展先锋领航行动。要求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践行《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文明行为我示范、文明行为我带动、文明共建我参与”的要求,在校内校外都做好表率,尤其是发挥党员干部的锋模范作用。
五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行动。以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融入课堂、日常生活和创城实践中,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促进青少年文明素养持续提高。
六是开展“啄木鸟”行动。结合学校劳动教育,定期开展“清理卫生死角,净化校园环境”啄木鸟活动,对校园内及校园周边所有绿丛中的烟蒂、塑料袋、杂物等进行全面清除。在9月底之前,利用周末时间,面向全市范围,开展城市啄木鸟活动,查找公益广告中错字、错误顺序等现象,劝导身边不文明行为。
七是开展学校(幼儿园)门口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学校(幼儿园)门口上放学时段交通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综合施策,努力缓解交通拥堵。加强交通法规意识教育;优化错时上放学方案;倡导绿色出行;倡导初二及以上学生自行上放学,活动开展以来,城区内初二及以上学生,新响应15%、总共达到80%左右,做到不接不送、自行上放学;建立上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制度,每个时段安排保安、行政、值周教师不少于3人参与管理;成立教师、家长组成的交通劝导志愿服务队,每天落实3名以上志愿者,在上放学期间协助管理和疏导。
八是开展“指导+督查”行动。按照全覆盖要求为每所学校选派指导员,至国测结束前,指导员须每周至少到校检查一次。建立优化创城督导员队伍,按照“无遗漏”“地毯式”要求,全面开展监测督查。
九是开展“迎检攻坚”行动。根据“国庆长假后迎省测,10月底前迎国测”的总体安排,拟制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的任务清单。将近期学校创城工作分三个阶段部署和落实,明确每一阶段的具体任务清单。
十是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向每位师生和学生家长发放“家校携手,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告全体师生和家长朋友的一封信;通过班会课、家长会、学生与长辈谈心等,宣讲创城“故事”,提升师生及家长的参与率、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