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俞东来同志讲话精神,市教育局在7月底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场推进会的基础上,8月17日,专题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地。会议决定:
一是协同推进,组建三个专项工作组。立即成立综合协调组、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指导联络组、测评督查组,分别负责底数排摸台账整理及“创建指导员”培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联络、制订并实施专项督查考核方案开展常态化仿真测评。各专项工作组对标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创建工作高效精准落实。
二是指导包干,建立“创建指导员”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选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导员”(简称“创建指导员”),其中市直属学校选派15人左右,明确指导责任包干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文明城市创建办负责对“创建指导员”进行专业性指导培训,对照学校创建任务清单开出问题清单并开展实地督查和现场指导,测评督查组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对“创建指导员”进行考核评价。
三是仿真测评,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制度。组织专门力量高标准开展有力督办,实现评办分离。明确两周一次的“全国文明城市检测督查通报”结果和整改完成情况与学校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学校(单位)实施一票否决。根据教育系统工作特色,分阶段对创建工作基础建设、内涵教育管理组织开展督查和“回头看”,安排组织专家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仿真测评”,全套模拟对中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量化赋分测评。
四是常抓不懈,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局主要负责人每周召集专项工作组和“创建指导员”,听取工作进展专题汇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失分点,针对性进行研究部署,抓常态保实效,防止问题反弹。
会议强调,创建工作要思想再重视、责任再落实、环境再升级、教育再提升、管理再强化,教育系统要以决战决胜姿态,全力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